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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停车场室外工程、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6740 发布时间 : 2012-02-07 16:53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停车场室外工程、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规划全长为38.8 km,其中一期工程长26.2km,均为地下线,设站20个。一期工程于线路起点处凯旋路站以西、郑上路以北设凯旋路停车场,于终点处京珠高速以东、郑开大道以北设郑东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凯旋路停车场位于郑西客专以南、郑上路以北、规划雪松路以东、规划凯旋路以西的地区。围墙内占地面积12.1公顷,房屋总建筑面积32222.5m2。
郑东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位于郑开大道以北,魏河以南,马楼村以东,规划京港澳高速辅道以西的区域。围墙内占地面积33.94公顷,房屋总建筑面积81271.8m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主要涵盖凯旋路停车场和郑东车辆段室外工程、装修、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低压配电与照明、工艺设备安装等多系统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计划总工期:4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05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09月25日。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情况;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200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所报业绩证明资料中,一个合同内同时含有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的,视为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两个合同累计含有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的,视为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最近三年内(200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无不良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B本),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中机电安装或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注册地点非郑州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3.6注册地点不在河南省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和进郑备案;注册地点在河南省但不在郑州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郑备案。
3.7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中央企业名录仅限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2 月 7 日至 2012 年 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371- 69157981 0371-86065791
邮 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 编:100026
联 系 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68662300
传 真:0371-68662300
邮 箱:ryanliu1219@yahoo.com.cn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