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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4394 发布时间 : 2013-10-29 16:12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东西方向的直径线,贯穿城市东西发展主轴,覆盖城市东西主轴客流走廊,联系须水片区、西部服务片区、城市核心区、新客站片区,为核心区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提供快速联系,引导促进新客站片区和须水片区的发展,东西方向强化城市轴线发展。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消防人员个人防护类器材(按20个人配置,包括基本防护装备及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类器材(包括侦检类、警戒类、救生类、破拆类、照明排烟类等器材 )、灭火类器材的采购、运输、技术服务等。(

货物清单表
文件类型: .doc 944bbd3a4b83ba6a8323a17de886042b.doc (324 Bytes)


2.5计划供货期:满足2013年12月26日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条件的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货物验收合格标准。
2.8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则须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有效授权书(如为进口货物,则须取得境外货物制造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消防装备检测中心强制检测或3C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检测报告或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且证明材料合格、有效。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
3.4投标人自201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武警消防部队消防设备供货业绩;
3.5投标人近3年(2010年度~2012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4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2011〕46号文),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 (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 (www.zzmetro.com)、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nwxzb.com)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高女士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
邮 编:450012
联 系 人:豆先生 郭先生
电 话:0371-88886156
传 真:0371-65997388
网 址:www.hnwxzb.com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