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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3927 发布时间 : 2014-07-18 17: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城郊铁路线线路北端与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南四环站相衔接,南端接入航空港区郑州南站,线路全长约42.7km,设车站18座,平均站间距为2.37 km。
一期工程为南四环至机场站(机场二期建设范围东边缘)(里程范围为K30+100~K61+800),线路全长约31.7km,其中高架线长约15.7km,地下线长约14.1km,过渡段长约1.9km,共设车站14座,高架站、地下站各7座,平均站间距为2.19km。一期工程包含车辆段,不含停车场。
  2.3招标范围:
  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土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4计划服务周期: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及提交报告时间满足发包人对本工程进度的要求,至通车试运营开始之日止。
  2.5本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01标段:起点~绕城高速站区间、绕城高速站、绕城高速站~祥云路站区间(明挖、暗挖工法部分);绕城高速站~祥云路站区间(高架部分)、祥云路站、祥云路站~双湖大道站区间、双湖大道站、双湖大道站~鸿鹄路站区间、鸿鹄路站; 郑港六路站、郑港六路站~郑港九路站区间、郑港九路站、郑港九路站~1#盾构井(不含)区间; 1#盾构井(含)~2#盾构井区段、2#盾构井、2#盾构井~机场站区段(含中部配线明挖段)、机场站~终点区间; 车辆基地,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内容。
  02标段: 鸿鹄路站~华南城西站区间、华南城西站、华南城西站~华南城站区间、华南城站、华南城站~华南城东站区间; 华南城东站、华南城东站~孟庄路站区间、孟庄路站、孟庄路站~机场城际站区间(高架部分),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内容。
  03标段: 起点~绕城高速站区间、绕城高速站、绕城高速站~祥云路站区间(明挖、暗挖工法部分);绕城高速站~祥云路站区间(高架部分)、祥云路站、祥云路站~双湖大道站区间、双湖大道站、双湖大道站~鸿鹄路站区间、鸿鹄路站; 郑港六路站、郑港六路站~郑港九路站区间、郑港九路站、郑港九路站~1#盾构井(不含)区间; 1#盾构井(含)~2#盾构井区段、2#盾构井、2#盾构井~机场站区段(含中部配线明挖段)、机场站~终点区间; 车辆基地,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基基础检测内容。
  04标段: 鸿鹄路站~华南城西站区间、华南城西站、华南城西站~华南城站区间、华南城站、华南城站~华南城东站区间; 华南城东站、华南城东站~孟庄路站区间、孟庄路站、孟庄路站~机场城际站区间(高架部分),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基基础检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各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01、0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03、0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相应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3.4投标人近5年(竣工验收时间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至少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类似项目:01、02标段是指投标人须具有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内容的质量检测合同,且单个质量检测合同额超过60万(含)以上的项目;03、0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专项检测(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内容的质量检测合同,且单个质量检测合同额超过60万(含)以上的项目】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8 本项目01、02标段投标人必须在工程建设地有满足本工程检测需要的实验室或者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工程建设地建设满足本工程检测需要的实验室,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3.9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项目技术负责人须至少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质量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4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其中01、02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03、04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18日至 2014 年7月25日18 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鑫泰大厦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0371-69157981
  邮 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19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徐皓
  联系电话:010-88376427、13311025417
  传 真:010-64011749

             2014 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