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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FAS及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4087 发布时间 : 2015-03-23 16:30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FAS及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9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FAS及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广播台站~南四环站,线路长20.649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16座(其中紫荆山站与1号线同步实施),设车辆段1处,设主变电站2座(其中新建国基路主变电站1座,同时利用1号线已实施的新华地铁变电站向2号线供电)。控制中心设于郑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内。
FAS按中央、车站两级调度管理,中央、车站、就地三级监控的方式设置,对地铁全线及各建筑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控制中心是全线消防指挥中心,车站控制室兼作车站消防控制室。FAS专业负责实现火灾探测、向车站控制室及OCC发出火灾警报、报告火灾区域、与ISCS和BAS配合或独立实现对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由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两部分组成。气体灭火管网部分主要由钢瓶及瓶头阀、就地手动启动器、电磁释放阀及组件、手动装置、逆止阀、选择阀及其组件、节流孔板减压装置、压力开关、喷头及管道组成。自动控制部分主要包括控制盘、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紧急启动开关、紧急停止开关、警铃、蜂鸣器及闪灯、手动/转换开关等组成。 
2.2招标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车站及区间、车辆段、控制中心、主变电站等范围内FAS及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设备(含软件)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61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5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01月31日。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类似项目定义:消防验收日期为201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单笔签约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以下消防工程项目之一: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FAS系统安装项目;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项目;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FAS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项目;
(4)公共建筑工程的消防工程安装项目。
注:类似项目业绩(1)、(2)、(3)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①消防验收意见书,②消防验收报告,③竣工验收备案表,④竣工验收报告中的任一项)和业主出具的已完工投入运行的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4)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消防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参加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9河南省省内企业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河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函原件(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注册地址非郑州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取得《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3日至2015年03月30日17时 0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http://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站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46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编:100026 
联系人:闫先生、石女士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6yz@126.com
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