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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航海路下穿经开区中心广场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阅读次数 : 4503 发布时间 : 2016-01-20 18:11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航海路下穿经开区中心广场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郑州市航海路下穿经开区中心广场隧道工程位于郑州市经开区,隧道从航海路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东侧约100m开始,向东下穿经开第七大街、第八大街、中心广场、客运专线,至107辅道东约300m处终止,全长约2.5km

2.3招标范围:

1)隧道工程的工程勘察(含管线普查、地下障碍物普查、建(构)筑物调查、地形测量)、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及所需专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安全评估),至本工程竣工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的全部工作。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设计、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的衔接等。

2)中心广场的物业开发概念设计。

2.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后370日历天止;

其中:

初勘报告递交时间:2016331日前; 

详勘报告递交时间:2016531日前;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2016年331日前;

初步设计周期:2016年531日前;

施工图设计周期:2016年61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配合施工: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后370日历天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类似项目设计服务定义: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的或者正在承担的长度不低于500米的城市市政隧道工程的主体设计服务。

类似项目勘察服务定义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的或者正在承担的大型工程的勘察服务。大型工程是指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公布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大型工程(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07]86号)

注: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3.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否则,应在开标前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废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2年度- 2014 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8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4)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勘察服务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6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按照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要求,填写联合体成员信息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0120 日至 201601 27 17  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

邮编: 100021

联系人:闫先生、石女士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6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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