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北起于郑州市惠济片区的省体育中心,沿长兴路、南阳路、铭功路、解放路、西大街、东大街、郑汴路、商都路和经开第十七大街走行,南止于陇海铁路圃田站以南的航海东路站。线路长25.488km,设站21座,正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平均站间距1.248km。
2.2比选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00时止。如到期后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未全线通车试运营,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180天后,保险人按原费率的80%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
附加保证期: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之后24个月。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保险公司须满足下列要求: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经营财产保险)。满足上述要求的保险公司可授权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
3.2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所属保险公司的审计报告),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注: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所属保险公司也须满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4项。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8月16 日至2016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1日09 时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胡先生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系人:罗先生、石女士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