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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系统单项设计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3916 发布时间 : 2017-07-14 20:29

交易编码

  20171272
招标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系统单项设计
建筑面积 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设计
网上公告时间 从 2017-07-14 19:56 至 2017-07-21 18:30
网上报名时间 从 2017-07-14 19:56 至 2017-07-21 18:3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系统单项设计,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经南曹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CBD、龙子湖高校园区、白沙组团、绿博组团等区域,是串联中心城区和东部新城重要的轨道交通线路。线路起点位于南曹片区规划豫一路与祥瑞路交叉口,与郑州市轨道交通16号线设置换乘站祥瑞路站,线路向北沿祥瑞路、经开第三大街、黄河南路、平安大道敷设,终点位于绿博组团规划文通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与郑州市轨道交通19号线设置换乘站绿博北站,分别与郑州轨道交通16、14、3、5、8、1、20、13、19号线换乘。全线长33.0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车站11座。
本工程设河西车辆段和白沙东停车场。其中,河西车辆段位于南四环与机场高速交叉口西北象限,白沙东停车场位于新107国道(原万三公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的西北象限,位于白沙组团和绿博组团之间。
本工程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采用100km/h。
本工程没有新建主变,和11号线共用经开主变,和1号线共用通泰变,和8号线共用绿博大道变。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供电系统设计。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通信、信号系统设计。
03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综合监控、FAS、BAS、AFC、门禁、安防等系统设计,基于全线网的ACC扩容设计及TCC方案设计。
2.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止;
其中:
初步设计(含工程招标设计文件)周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周期:2018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试运营后370日历天止;
配合施工:自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在郑州以外的在设项目兼职。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第01标段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计服务;
第02标段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和信号系统设计服务,通信、信号系统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第03标段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监控、FAS及AFC系统设计服务,以上系统不在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第01标段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系统设计服务;
第02标段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或信号系统设计服务;
第03标段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监控或FAS或AFC系统设计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7  月  14   日至2017年  07  月   21  日18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系人:闫先生、梁先生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2017年  0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