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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勘察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4203 发布时间 : 2017-07-17 16:40

交易编码

  20171279
招标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勘察
建筑面积 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勘察
网上公告时间 从 2017-07-17 16:00 至 2017-07-24 18:30
网上报名时间 从 2017-07-17 16:00 至 2017-07-24 18:30
公告详情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勘察,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分为正线和园博园支线两部分。正线北起港区东北部的商贸商业次中心的郑港五街站,南端止于“双鹤湖”片区的工业十路站。线路主要沿巢湖路(原龙中公路)、华夏大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迎宾大道、机场、雍州路(航兴路)敷设。线路全长约30.3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7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5座。平均站间距1785m。设郑港五街车辆段一座,设航兴路主变(与18号线共享)、郑港九路主变(与9号线共享)各一座,控制中心为航空港区郑州南站控制中心(与1316181920共享)。园博园支线工程为21区间,全长3.1km,为地下线。

 正线线路走向具体方案:线路起于巢湖路(原龙中公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的郑港五街站,出站后,线路沿巢湖路向西敷设,设龙港办事处站;出站后线路向南转入华夏大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走行,沿途设机场城际站(与9号线换乘)、四港联动大道站(与11号线换乘)、郑港十路、翱翔路站;出站后,线路向东折向迎宾大道走行,设迎宾大道站,机场站(与9号线换乘);随后线路下穿机场后折向南转至雍州路(原航兴路)走行,沿途设新港八路站、新港十一路站(与16号线支线换乘)、苑陵西路站;出站后线路下穿南水北调后转入双鹤湖二街走行,设瑞空路站;出站后线路继续沿雍州路走行,沿途设中兴大道站、工业五路站、工业七路站(与18号线换乘)、人民东路站、工业十路站。

 园博园支线线路起于雍州路与树杞路交叉口的新港十一路站,与港许市域铁路换乘,出站后线路向东沿树杞路敷设,后转入新港十一路走行,随后线路向东南下穿南水北调后,接至园博园A区西门游客中心,设园博园西站。

 本工程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采用80km/h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服务周期:

   初勘报告递交时间:20170925日前;

 详勘报告递交时间: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

 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本工程开始设计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本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本招标项目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本招标项目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依法招标的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服务。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17  日至2017  7    24  18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1408

  人:闫先生、梁先生

     话:0371-68662300

     真:0371-68662300

     箱:bjzczbgs@126.com

2017 7  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