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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837 发布时间 : 2017-09-30 16:46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工程施工图审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分为正线和园博园支线两部分。正线北起港区东北部的商贸商业次中心的郑港五街站,南端止于“双鹤湖”片区的工业十路站。线路主要沿巢湖路(原龙中公路)、华夏大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迎宾大道、机场、雍州路(航兴路)敷设。线路全长约30.35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7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5座。平均站间距1785m。设郑港五街车辆段一座,设航兴路主变(与18号线共享)、郑港九路主变(与9号线共享)各一座,控制中心为航空港区郑州南站控制中心(与1316181920共享)。园博园支线工程为21区间,全长3.1km,为地下线。

正线线路走向具体方案:线路起于巢湖路(原龙中公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的郑港五街站,出站后,线路沿巢湖路向西敷设,设龙港办事处站;出站后线路向南转入华夏大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走行,沿途设机场城际站(与9号线换乘)、四港联动大道站(与11号线换乘)、郑港十路、翱翔路站;出站后,线路向东折向迎宾大道走行,设迎宾大道站,机场站(与9号线换乘);随后线路下穿机场后折向南转至雍州路(原航兴路)走行,沿途设新港八路站、新港十一路站(与16号线支线换乘)、苑陵西路站;出站后线路下穿南水北调后转入双鹤湖二街走行,设瑞空路站;出站后线路继续沿雍州路走行,沿途设中兴大道站、工业五路站、工业七路站(与18号线换乘)、人民东路站、工业十路站。

园博园支线线路起于雍州路与树杞路交叉口的新港十一路站,与港许市域铁路换乘,出站后线路向东沿树杞路敷设,后转入新港十一路走行,随后线路向东南下穿南水北调后,接至园博园A区西门游客中心,设园博园西站。

本工程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营速度采用80km/h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勘察人、设计人分别为:

勘察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总承包设计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4比选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郑州段)工程所有施工图、勘察报告(不含人防专项)的审查。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后370日历天止。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避免出现因设计审查上的原因影响项目的评优。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省或者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括轨道交通工程或地铁,且证书合格、有效;

3.3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比选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比选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比选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比选申请人注册的下列资格之一:

    1)一级注册建筑师;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注册土木工程师;

    4)注册电气工程师;

    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比选申请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5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7比选申请人与所申请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比选申请;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7 10 9 日至2017 10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00 分),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1408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

4.3比选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7 10 2609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8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g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高女士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1408

联系人:闫先生、罗先生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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