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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017年FAS气瓶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9373 发布时间 : 2018-01-24 15:57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017FAS气瓶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017FAS气瓶检测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项目概况:

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气体灭火系统为管网灭火系统,气体灭火钢瓶厂家为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阀体厂家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包括IG-541药剂瓶及氮气启动瓶,钢瓶生产日期为20124-20135月,气体充装日期为201212-20136月。

2.3招标范围: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要求,对郑州地铁1号线一期20座车站(含博体区间)、郑东车辆段、凯旋路停车场内所有达到检测要求的气体灭火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含启动瓶)进行检测,主要包括气体钢瓶拆卸、检测、补漆,气体释放、充装,钢瓶零部件、附件的检测、更换,对原系统进行系统恢复及全过程运输,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

2.4工期: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180日历天。

2.5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日计算,一个检测周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

3.2.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3.2.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氮气、IG541),同时取得IG-541惰性气体灭火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3如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检测资质,投标人应将气瓶检测工作委托给符合如下条件的单位进行,并提供承诺书:

承担气瓶检测的单位,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3.4如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气瓶充装资质,申请人应将气瓶充装工作委托给符合如下条件的单位进行,并提供承诺书:

承担气瓶充装单位,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氮气、IG541),同时取得IG-541惰性气体灭火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5如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应将气瓶拆卸及安装工作委托给如下条件的单位进行,并提供承诺书:

3.5.1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5.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或被委托方需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招标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1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安装类似业绩或气瓶检测或充装类似业绩。

3.7投标人不得同时成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被委托方。

3.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财务会计报表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投标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13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24日至2018013118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伍佰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郑州建设信息网 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站(www.zzmetro.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518

联系人:李女士

    话:0371-55169041

邮编:450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8

    编:450002          

人:郭靖华  豆军建

联系电话:0371-88886156   

    真:0371-65997388 

电子邮件:hnwxzb@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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