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④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证书资质,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200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风水电安装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规模不低于2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其中,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①具有3年及以上地铁相关经验,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且至少担任过一项已完类似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②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③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④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6、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2年3月3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至law@zzmetro.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9157981
传 真:0371-69157982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9157970 13603980356
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1003028 1370088807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61003033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