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01标段(专用通信集成)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 [2010]29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01标段(专用通信集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2、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至少有1个已开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集成或1个已开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通信总包工程业绩;(通信系统集成或通信总包工程至少需包括专用传输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源系统、时钟系统、广播系统、专用无线通信系统);
3、项目经理至公告发布之日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通信与广电或机电一级建造师注册资质,并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担任过1条线(已开通)以上本职务;
(b)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担任过2条线(已开通)以上本职务。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投标人近3年(2010年度-2012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及查询截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详见
三、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4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4年1月2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至law@zzmetro.cn。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9157981
传 真:0371-69157982
五、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9157970 13603980356
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1003028 1370088807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61003033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