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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明保一行来公司考察交流

阅读次数 : 6968 发布时间 : 2012-05-30 09:31

    5月25日下午,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明保,常务副总经理董朝文一行来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考察,就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经验、安全管理、资金筹措等问题与公司领导深入交流。市检察院驻公司特派员赵永胜,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张洲,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袁聚亮,副总经理马子彦,总工程师夏景辉,财务投资部、总工办、质量安全部、造价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交流。

    周明保简要介绍了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32.79亿元。主要经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输服务、项目投资与开发等业务。2007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2012年4月28日1号线试运营。2009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截至2011年底,2号线土建工程进度已完成80%。周明保说,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学习借鉴郑州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核及控制,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经验。

    张洲代表轨道公司对周明保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郑州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划做了简要介绍。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工程概预算审核、郑州市政府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等情况,张洲在交流中说,市财政对轨道交通建设资本金及时、足额拔付到位,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也努力探索BT模式等其他融资模式,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项目资金。近期,公司正向市政府汇报设立轨道交通工程发展专项基金,专项用于解决轨道交通资本金来源、运营补亏、还本付息等压力。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实行三级审核,一是设计单位编定完成后,由公司各相关部门组织审核,进行修订;二是公司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进行评审、修订;三是报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批复后实施。工程预算的确定充分考虑概算、工筹及工期和其它现实条件,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政府确定后实施。郑州市政府结合郑州交通工程的实际,每月就轨道交通工程进展情况召开一次联审联批专题会议,及时解决轨道交通工程遇到的难题,并通过出台《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轨道交通项目资金筹措实施以地筹资的办法》等制度支持轨道交通建设,为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创造了便利条件和理想的外部环境。

    针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及安全管理等问题,袁聚亮在交流中说,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注重优选一流的参建队伍,以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为目标,科学筹划,合理确定工期与造价,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应急救援体系;通过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等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设计程序,认真开展施工图强审工作;强化工程风险管控,科学管理、严格设计,认真履行图纸审核程序,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一以贯之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双方还就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工法选择、施工工艺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周明保表示,通过双方充分的沟通、探讨、交流,拓宽了工作思路,郑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工程施工经验与安全管理等成功经验,将对苏州地铁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今后双方加强交流与学习,共同促进地铁事业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