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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阅读次数 : 10164 发布时间 : 2020-07-24 18:05

日    期:2020年 7月

招标编号:0701-204020110140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郑州西站,止于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864km,设站 12 座,均为地下站, 其中 6座换乘站,分别为郑州西站、市委党校站、市中心医院站、绿城广场站、医学院站和郑州火车站; 平均站间距 1913.314m 最大站间距3257.547m,位于商隐路站与庙王站之间, 最小站间距 1001.077m,位于医学院站与郑州火车站之间;一期工程设一座红石坡车辆段,位于中原西路与西绕城高速交叉口东北象限, 出入线接轨于商隐路站和庙王站,占地约 30.65 公顷; 新建郑州西站主变一座。设置试车线1 条,位于红石坡车辆段内。 设置控制中心一座,位于第二调度中心(14号线奥体中心站附近)。 设置备用控制中心一座,位于红石坡车辆段内。设置维修中心一座,位于第二调度中心;设置培训中心一座,位于红石坡车辆段。 全线初、近、远期按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数量为18/108辆,近期配属车数量为41/ 246辆,远期配属车数量为54/324辆。 系统储备运能按照一个大交路、高峰小时开行 30对列车控制规模,运用车数为55/330 辆,配属车数量为64/384辆。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主要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规格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

1

满足开通运营要求。

设备安装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信号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五年(2015年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CBTC系统项目在建或开通业绩。如该项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2015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CBTC系统开通证明、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任一独立的法人,只能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投一次标;任一独立法人如果以分包商的名义参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则不能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技术责任方或总承包商的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不能重复投标。

3.4投标人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投标时:

(1)投标人必须具有ATS子系统和正线联锁系统(或具有ATP/ATO系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投标的联锁系统(或ATP/ATO系统)必须出具第三方国际安全认证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文件(包括国产的或国外唯一技术转让给投标人的联锁系统(或ATP/ATO系统))。是国外唯一技术转让的还须出具转让协议文件。

(2)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必须具有境内与本次招标货物与服务相同的工程业绩, 包括ATP、ATO、ATS信号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工程管理的业绩。该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应是包括核心技术在内的信号系统主要技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须对其合法性提供有效的证明),并有权自主转让给总包方或国产化合作单位。如果该技术责任方提供的部分技术不是自己拥有的,则必须证明其已经依法得到技术所有者的授权(须对其授权提供有效的证明),允许其在中国境内转让该项技术。该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应承诺向总包方或国产化合作单位转让信号系统相关技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与相关单位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国产化合作单位指国家认可的国产化中方合作参与单位。如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全国产的联锁系统和ATS子系统,合作投标的外方公司仅作为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提供ATP和ATO子系统,则投标人不需提供与主要进口设备分包商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

3.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时:

(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ATS子系统和正线联锁系统(或具有ATP/ATO系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投标的联锁系统(或ATP/ATO系统)必须出具第三方国际安全认证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文件(包括国产的或国外唯一技术转让给投标人的联锁系统(或ATP/ATO系统))。是国外唯一技术转让的还须出具转让协议文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采购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投标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对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对联合体的牵头方和技术责任方的要求如下:

1) 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为具有组织实施与本次招标货物与服务相同的工程能力的境内企业。联合体的牵头方应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授权。

2)投标联合体的技术责任方,应履行联合体所承担的设备质量、技术参数、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接口和优化等方面的技术责任。

3)该技术责任方应具有境内与本次招标货物与服务相同的工程实绩, 包括ATP、ATO、ATS信号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工程管理的业绩。

4)该技术责任方应是包括核心技术在内的信号系统主要技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须对其合法性提供有效的证明),并有权自主转让给国产化合作单位。如果该技术责任方提供的部分技术不是自己拥有的,则必须证明其已经依法得到技术所有者的授权(须对其授权提供有效的证明),允许其在中国境内转让该项技术。

5)该技术责任方应承诺向国产化合作单位转让信号系统相关技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与投标联合体中的国产化合作单位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

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249:00时至2020731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流程: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投标人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选择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8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811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西北角)

 

招标人: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电话:

0371-5516667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

100055

电话:

010-63348539

传真:

010-63348646

开户行:

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

323364110637

联系人:

沈浩、孔令时

联系人电话:

010-63348539、13426361681

电子邮件:

konglingshi@itc.genertec.com.cn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