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轨置业颐嘉经纬商场项目招租比选公告
颐嘉经纬商场项目招租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出租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和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运营5号线、7号线,且地下结构与5号线、7号线地铁换乘站通道相连。地上为市政公园,地下两层商场。配置4部消防电梯,8处人行楼梯出口,其中地块西南角为下沉广场主要人员出入口,地块西北角为机动车出入口。
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7度抗震设防,工程等级为一级,总用地面积10455.46㎡,总建筑面积约14393.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42㎡)。绿地率70.01%,覆土深度3米。
地下建筑面积14322.4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8722.49㎡,非机动车库面积1111.68㎡,机动车库面积4297.40㎡,公共厕所面积164.75㎡,母婴室10.61㎡,环卫工人休息室15.55㎡。地上机动车位0辆,地下机动车位92辆其中非障碍车位2个充电车位14个。地上非机动车位0辆,地下非机动车位374辆其中充电车位57个。比选阶段租赁面积为设计预测指标,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2.2比选范围:颐嘉经纬商场项目整体商业租赁。负责商业市场调研、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工作。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租赁期限:20年以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装修验收合格,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
2.5租赁模式与计费模式:
2.5.1常规租赁模式
(1)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场地房屋,由承租方统一负责,对外开展招商经营活动,但不得整体转租或私自转移经营权及收益权。
(2)承租方向出租方按期缴纳承诺租金,保证出租方租金收益。租金在出租期内每半年缴纳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物业。承租方须在下一缴纳期限30日前缴纳租金。
2.5.2轻资产租赁模式
(1)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场地房屋,由承租方负责商业托管,对外开展招商经营活动。
(2)出租方与各商铺租户直接签约收取租金,承租方需保证出租方要求标准的租金收益,出租方将在出租期内定期向承租方支付约定的商业托管费及其他相应费用。
注: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洽谈研判后确定最终租赁模式,另一种租赁模式在开标阶段将不再评审。
(1)本项目商业公共区域为精装交付,招租区域内现有的货梯或电梯、中央空调的运营及维护费用,以及前期装修改造阶段的水、电费用,结合具体租赁模式在合同内进行明确。
(2)租赁期内,如因承租方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维修、更新,其方案必须提前1个月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签字;
(3)出租区域内一、二级消防工程施工及调试验收工作,按照具体租赁模式,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相应承担方。
2.7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可以进行正常招商活动,但不得整体转租或私自转移经营权及收益权;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损于出租方名誉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物业商业运营业态);
3.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01月01日至评审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运营案例。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请在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平台报名。
4.2阳光采购平台报名程序如下:
4.2.1比选申请人登陆采购平台网页(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根据“平台首页-公司新闻”中《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导成为用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应在平台上申请成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见《SRM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中“合作伙伴邀约”);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比选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况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或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留存。(业绩证明除外)
4.3成为合作伙伴后,申请人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比选文件。
4.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比选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注册审核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在比选申请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缴纳地址: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审核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01月08日。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另见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郑州轨道交通调度中心1楼102会议室(开启地点),文件逾期未送达,比选人不再接收。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52880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26.com
2020年11月 20日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