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郑州南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新建郑州南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编号:22-GC-1008-01)于2022年09月02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计划服务周期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9873802.40 |
张 扬 |
合格 |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止;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 |
2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9970346.25 |
姜 华 |
合格 |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止;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 |
3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34054790.00 |
赵慧勇 |
合格 |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止;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初期运营或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 |
1.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张 扬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422201**********12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44201056 |
2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姜 华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10108**********24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24100331 |
3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赵慧勇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410104**********17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05300350 |
1.3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地铁5号线土建工点设计项目标段名称:TJSJ07标段(地铁系统)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24028000 |
2 |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计A包设计总体总包标(地铁系统)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2018年2月 |
120245000 |
|
3 |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设计总体总包及单项设计(第二标段)(地铁系统)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 |
49280000 |
|
4 |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设计LYGD2-SJ-03标段(土建单项设计)服务(地铁系统)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7月 |
25055926 |
|
5 |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单项设计A合同段(地铁系统)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月 |
48857500 |
|
6 |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地铁系统) |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 |
260710900 |
|
7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支线南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总承包(地铁系统)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 |
103660936.2 |
|
8 |
合肥新桥机场S1线(新桥机场至新桥产业园段)市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市域(郊)铁路系统) |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
2020年9月 |
74657797.6 |
|
9 |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广州至广州北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城际铁路系统) |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2018年5月 |
133330000 |
|
10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22号线(东大桥站(含)~高楼站(含))工程设计06A合同段(土建工点) |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 |
28227853.00 |
11 |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土建车站、区间工点设计项目(Ⅶ-TJSJ08标) |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7月 |
10757000.00 |
|
12 |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土建车站、区间工点设计项目(Ⅶ-TJSJ01标) |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 |
28000000.00 |
|
13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南延、10号线东延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 |
378892333.00 |
|
14 |
桂林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I标) |
桂林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 |
71572500.00 |
|
15 |
潍坊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服务 |
潍坊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 |
383918626.60 |
|
16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土建单项设计05标段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 |
26179000.00 |
17 |
郑州K2线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813748876.10 |
|
18 |
洛阳市纱厂北路提升改造等市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洛阳市洛河以北区域市政工程勘察设计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年5月 |
3580729.15 |
1.4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张 扬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设计总承包 |
郑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2月 |
317540000 |
2 |
新郑机场至许昌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各项专题报告、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 |
郑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 |
175512249 |
||
3 |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单项设计C合同段 |
郑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 |
319850000 |
||
4 |
姜 华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一期)工点设计02合同段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 |
20974600.00 |
5 |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计SJTJ1106标段(土建工点) |
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 |
24147700.00 |
||
6 |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一期)工点设计16合同段(13号线加站)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 |
14231800.00 |
||
7 |
赵慧勇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土建单项设计05标段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1月 |
26179000.00 |
8 |
郑州K2线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813748876.10 |
||
9 |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单项设计A合同段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 |
57500000.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2-GC-1008-01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企业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单项合同至少包含一站一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设计服务。 2.类似项目勘察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勘察服务。 3.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限于经招标的单项合同至少包含一站一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设计服务。 4.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市域(郊)铁路系统、城际铁路系统。 5.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第1条、第2条业绩定义的,视为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6.本项目所要求的企业及人员证书均为合法有效的证书。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22-GC-1008-0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22-GC-1008-01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22-GC-1008-01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此项内容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3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4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47.5 |
56.3 |
46.5 |
49.9 |
57.0 |
49.5 |
52.9 |
2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36.4 |
46.5 |
31.0 |
38.6 |
43.0 |
40.5 |
47.5 |
3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4.4 |
45.1 |
27.5 |
38.5 |
39.0 |
38.5 |
46.8 |
4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41.5 |
50.3 |
39.5 |
44.8 |
53.0 |
45.5 |
50.0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28.84 |
90.21 |
2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19.72 |
69.22 |
3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9.05 |
64.59 |
4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8.81 |
84.18 |
八、公示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8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联系人:楚先生 电话:0371-55166675 传真:0371-55166617 邮箱:law@zzmetro.cn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罗振振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