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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AFC设备优化提升(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洽谈公告

阅读次数 : 19456 发布时间 : 2016-04-12 17:31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AFC设备优化提升(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洽谈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洽谈人”)采用竞争性洽谈方式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AFC设备优化提升(设备安装)项目选取承包方,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的承包方提交密封应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 项目范围/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AFC设备优化提升(设备安装)项目,包含西流湖站、郑州火车站、二七广场站、郑州东站、博学路站、市体育中心站六个车站,共20台自动售票机与6台自动检票机安装,6台自动售票机的移位及安装(含移机相关系统与软件的改造,各类乙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敷设),施工质量与功能性测试验收,相关调试配合,以及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等)的编制和归档、施工质保期的提供等内容。

1.2预计工期与作业地点

1.2.1本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方进场时间为准。承包方作业时间需安排在非运营时段(当日23:30-次日5:00)。

1.2.2项目作业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流湖站、郑州火车站、二七广场站、郑州东站、博学路站、市体育中心站六个车站站厅区域与设备区域。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1.3.2申请人近五年(自 2011年1月1日起)有至少1个AFC系统总承包、施工安装、技改或维保项目等类似业绩。

1.3.3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3.3.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1.3.3.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1.3.3.3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4报名及竞争性洽谈文件领取

1.4.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洽谈的申请人,请于 20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3 00 分至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报名及领取竞争性洽谈文件。 4 13日至 2016  15 日(

1.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4.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2.2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洽谈人留存,原件则报名后当场退还,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1.5应答文件的递交

1.5.1竞争性洽谈应答文件(一正四副)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4 21 13 30 分,接收应答文件的时间为2016 4 21 13 00分至13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B110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洽谈应答文件,洽谈人不予受理。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洽谈公告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站(www.zzmetr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电    话:5516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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