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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7654 发布时间 : 2012-01-19 14:53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西流湖以西的凯旋路站,止于规划体育中心站,线路长26.2km,均为地下线;设站20个,平均站间距1.33km,一期工程于起点处凯旋路站以西、郑上路以北设停车场,于终点处京珠高速以东、郑开大道以北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新建控制中心一座。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自动售检票系统(以下简称AFC系统)是一个计程计时计次的封闭式全自动收费系统,系统使用非接触式IC卡作为车票媒体,单程票、储值票均采用卡式,其中单程票采用非接触式逻辑加密卡,储值票采用CPU卡。系统具备处理非接触式IC卡车票的能力,包括郑州市城市一卡通票卡及轨道交通专用非接触式IC卡车票。
2.2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自动售检票系统供货及安装。
2.3项目工期要求(全线开通的控制工期暂定如下:2013年3月1日前,完成全部的AFC系统安装;2013年9月25日前,完成全线大联调;2013年底全线试运行。)
2.4 交货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AFC系统设备安装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CMMI三级或三级以上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具有200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条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AFC系统总承包商(或联合体的牵头方)的开通业绩;
3.5关键设备(纸币处理模块、纸币找零模块、硬币处理模块、扇门、乘客通行监控单元及以上设备的配套软件)或其同品牌、同技术平台产品具有至少1条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开通业绩证明;
3.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闸机、售票机)的制造商须具有2项同类产品的生产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7投标人提供的AFC系统中关键设备(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纸币处理模块、纸币找零模块、硬币处理模块、触摸屏、单程票处理模块、单程票回收模块、ECU、扇门、闸机、售票机)如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授权;
3.8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承担安装的施工方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中国境内地铁、轻轨等领域具有AFC系统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
3.9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08至2010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如存在上述关系的多个投标人同时投标则投标均被拒绝;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
3.14投标人200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本项目与郑州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清分中心系统招标项目兼投不得兼中。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报名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7日17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郑建文〔2011〕46号),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 ,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8.其它
8.1本项目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鑫泰大厦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郭镇、李铮
电话:010-88354433-352、333
传真:010-88356015
电子邮件:carry207@yeah.net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