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6733 发布时间 : 2012-09-25 17:45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东西方向的直径线,贯穿城市东西发展主轴,覆盖城市东西主轴客流走廊。线路衔接碧沙岗综合服务中心、二七广场商业中心、郑东新区CBD、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及市级功能中心,同时联系紫荆山商业中心、须水商业中心、西部大学城等重点地区;快速联系新郑州站和郑州火车站,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与铁路枢纽的衔接,实现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一体化。
一期工程起于西流湖以西的凯旋路站,终于规划的体育中心站,线路长26.2km,均为地下线;设站20个,均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33km。其中换乘站6座,分别为桐柏路站、二七广场站、紫荆山站、会展中心站、黄河东路站和新郑州站站。正线最大站间距2353.7m,最小站间距944.2m,线路最大纵坡30‰。正线最小平面曲线半径300m,辅助线最小曲线半径为200m,联络线最小曲线半径为150m。
凯旋路停车场设于一期工程起点处凯旋路站以西、郑上路以北,包括出入场线及车场线。出场线长0.961km,入场线长0.995km,最小曲线半径为200m;车场线最小曲线半径为150m,车场线为平坡,在停车场北端设与国铁的联络线。
郑东车辆段设于一期工程终点处京珠高速以东、郑开大道以北,包括出入段线、试车线及车场线。出段线长3.412km,入段线长3.412km,最小曲线半径为200m;试车线长1.3km,处于直线及R=1500m曲线地段;车场线最小曲线半径为150m,车场线为平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尽早发现火灾、实行消防救灾,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设置FAS。FAS按中央、车站两级调度管理,中央、车站、就地三级监控的方式设置,对地铁全线及各建筑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FAS负责实现火灾探测、向车站控制室及OCC发出火灾警报、报告火灾区域、与ISCS和BAS配合或独立实现对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由气体灭火管网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两部分组成。气体灭火管网部分主要由钢瓶及瓶头阀、就地手动启动器、电磁释放阀及组件、手动装置、逆止阀、选择阀及其组件、节流孔板减压装置、压力开关、喷头及管道组成。自动控制部分主要包括控制盘、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紧急启动开关、紧急停止开关、警铃、蜂鸣器及闪灯、手动/转换开关等组成。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并协助消防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工期:计划总工期:4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25日。
2.5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壹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定义:依法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或单笔工程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地下工程)的消防安装工程项目(要求通过政府消防专项验收并完工投入运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B本);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壹个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近6个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且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外地投标人在开标前完成进豫(进郑)备案。
3.6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9月25 日至2012年9月29 日17时0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事宜联系电话:0371—67171613、67188883,联系人:张涛、靳更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ZBJ的文件;2、格式为*.ZBS的商务标文件;3、电子版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照相应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此项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邮 编:450046
邮 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 编:100026
联 系 人:张先生、闫先生
电 话:0371-68662300
传 真:0371-68662300
邮 箱:bjzc6yz@126.com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