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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投标的提示

阅读次数 : 31437 发布时间 : 2012-11-14 10:34

温馨提示

 

致各投标人:

近期,在某些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文件格式、报价清单的编制等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和市建委电子评标系统文件编制要求,从而造成了废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公司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质量,减少废标的发生,特提醒广大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下述事项,以提高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当采用电子评标时,电子版投标文件无法读出或格式不符合规定,均会导致废标。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说明文件,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生成投标文件。

2、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投标人应先采用符合《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的计价软件生成的接口文件(格式为*.YDB),再转换成符合计算机评标系统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TBS)。

3、光盘刻录完成后,建议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并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后,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4、各投标人若无法正常生成*.TBZ*.TBS*.TBJ文件,请及时与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评标系统开发单位联系。如因电子标书系统原因仍不能解决,请在开标前三日及时告知招标代理单位。郑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评标系统咨询服务电话:0371-671726194000034588;技术支持QQ1580735525

二、投标文件格式

1、编制纸质的投标文件时,凡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其要求的位置签字、加盖相应章。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将导致废标。

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文件对应部分应有同样的签字盖章,以免造成废标。

3、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等采用“暗标”评审的,会对暗标部分的字体、字号、纸张、封面、装订、密封等提出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并确保投标文件暗标部分不出现可能体现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图片等信息,以免造成废标。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在郑州市或投标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以免造成废标。

四、投标报价

1、采用电子评标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偏差过大也会导致废标。建议投标人参考下面资料并进行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询价,从而减少因定额水平、地区间价格差异造成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参考资料:《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E.园林绿化工程;《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等;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每季度、每月均发布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同时该网站定期转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每季度发布的人工指导价。《郑州市20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配套软件由河南金鲁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咨询电话:0371-63976129。

2、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应严格执行豫建设标【201230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障费应严格执行豫建建【201276号文件的要求。

上述政策性文件,如有新文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参考最新政策性文件。

五、上述注意事项是近期招标项目出现废标较多的情况,如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与上述表述不一致的,以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