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调度中心含10条线线路控制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清分清算中心、数据档案中心、信息编播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调度中心目前预留11个会议室,含1个大会议(15层,面积280m2)、1个视频会议室(5层)、1个无纸化办公会议室(16层,面积123 m2),1个ACC会议室(7层,面积123 m2)、1个临时会议室(4层,750 m2),1个多功能会议室(25层,面积360 m2)、4个中型会议室(17、18、19、20层)、1个贵宾接待室(5层)。
2.2 比选范围:会议系统相关的会议发言系统设备、音响扩声系统设备、显示系统设备、中央控制系统设备、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舞台系统设备、互联互通网络系统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2.3 计划交货期及安装工期:12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 比选申请人须资质条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比选申请人参选时须提供主要设备(扩声设备、互联互通设备、数字会议发言设备、舞台灯光设备、高清显示设备、无纸化交互式会议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授权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6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 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3.9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比选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6日至 2015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中科金座大厦810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4日09 时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2020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站南路与康宁街西北角郑州轨道调度中心
邮 编:450000
邮 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5928319
传 真:0371-65928005
邮 箱:hnjdzb6@126.com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