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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5年票卡(CPU卡)采购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2865 发布时间 : 2015-11-06 12:08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5年票卡(CPU)采购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本项目采购物资为CPU卡,暂估为18万张,包括CPU卡的制造、供货、运输、测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及相关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计划供货期:实际供货期以买方通知为准,首批供货卖方应在样票经买方确认无误后的15日内交货,此后的供货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5日内完成交货。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IC卡注册中心颁发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

3.3比选申请人自20121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须至少具有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CPU卡供货业绩。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比选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5 11 6 日至2015 11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豫法东苑 8号楼3单元4楼西户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 2015 12 2 09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段女士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

邮编:100026

项目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豫法东苑8号楼3单元4楼西户

联系人:闫先生、石女士

电话:0371-68662300

传真:0371-68662300

邮箱:bjzc6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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