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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及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532 发布时间 : 2015-11-18 11:13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及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及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各设立满足约500人用餐的职工食堂,现对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比选。

2.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02标段: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3比选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及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食堂设备:车仔、货架、工作台、星盆、炉灶、冷藏柜、食品机械、排烟送风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后期改造、售后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2.4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城南车辆段

02标段: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一期工程孟庄车辆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须是所投食堂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中的表述应包含有食堂设备制造或销售含义的词语)

3.3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1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堂设备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比选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比选申请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8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比选申请,但最多允许中选1个标段。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51118日至201511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 201512 0409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段女士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

人:豆先生 李先生

    话:0371-88886156

    真:0371-65997388

    址:www.hnw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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