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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5年耗材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阅读次数 : 3351 发布时间 : 2015-12-11 12:34

 1. 比选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5年耗材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自筹,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2.1 项目概况:耗材类物资是保障郑州地铁1号线2015年生产维护和正常运营的必备物资,包括橡胶垫片、电脑模块、JA棒式绝缘子等约814项物资

2.2比选范围:包括耗材类物资所有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技术规格书》

2.3计划供货期:按照比选人要求分批供货,下达采购订单后2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

2.4交货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车辆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6质量保证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质保期的规定,但至少应为12个月。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1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耗材类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比选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比选申请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询期限从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比选申请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申请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5 12 11 日至2015 12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2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则在验证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5 12 28 09 30分,地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段女士

邮箱:law@zzmetro.cn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5房间

人:豆先生 李先生

    话:0371-88886156

    真:0371-65997388

    址:www.hnwxzb.com

              20151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