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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停车场及车辆段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3517 发布时间 : 2017-03-31 16:33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停车场及车辆段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五龙口停车场位于东风路以南,郑北编组站、嵩山北路的西侧,环保北路的北侧。地块呈刀把形,东西长约900m,南北宽约220 m。现状地面标高在103.70m~106.50m之间,地势较为平坦。停车场规划地块总面积约18.3公顷,其中地铁用地面积约为11.3公顷,预留物业开发用地面积约为2.7公顷。
五龙口停车场内主要设有运用库、临修库、工程车库、综合办公楼(含食堂、公寓)、混合变电所、综合水处理站、锅炉房和门卫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58925m2。其中,运用库预留物业开发上盖,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数字轴方向大跨度梁采用预应力梁;基础型式采用桩基础。临修库结构型式采用钢结构门式刚架;基础型式采用独立基础。其它单体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型式采用独立基础或筏板基础。
2.1.2中州大道车辆段位于中州大道以西、货站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的围合区域内。地块成刀把形,东西长约1300m,南北宽约350-95m不等。现状地面标高在95.50m~96.70m之间,地势较为平坦。车辆段规划地块总面积约29.2公顷,预留物业开发用地面积约为4.1公顷。
中州大道车辆段内主要有停车列检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车间、综合楼、公寓、食堂、混合变电所、综合水处理站、锅炉房和门卫等建筑。其中、停车列检库、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车间预留物业开发上盖,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数字轴方向大跨度梁采用预应力梁;基础型式采用桩基础。临修库结构型式采用钢结构门式刚架;基础型式采用独立基础。其它单体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型式采用独立基础或筏板基础。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郑东车辆段在建设初期已完成了部分车辆架修生产厂房,根据车辆架修实际需要对现有生产厂房进行部分改造。
土建施工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8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其中各节点完工工期为:土建主体结构:2018年8月30日;轨道安装:2018年10月30日;机电安装及装修:2018年12月30日。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5号线工程停车场及车辆段土建、机电安装及装修、场区道路、绿化、景观照明、室外配套工程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场内轨道安装、专项工作、预留工程、配合专用设备安装、郑东车辆段架修厂房改造(含土建、机电安装)监理及其它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之日止。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依法招标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场或车辆基地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31日至2017年 4月10 日17 时 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邮    编:450012
联 系 人: 豆军建 仝琳琳
电    话:0371-88886156
传    真:0371-65997388
网    址:www.hnwxzb.com
2017年 3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