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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3712 发布时间 : 2017-03-31 16:53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项目位于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内,郑开大道以北,通商路以西。实训中心位于公司车辆段和综合基地的北半部,南侧为车辆段职工公寓用地。规划占地面积24661.98㎡
实训基地是郑州市轨道交通公司培养轨道交通技术人员的基地。单体项目有实训教学楼、宿舍、餐厅、地下车库等。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建筑、结构、基坑、景观、人防、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智能化、综合管网、装饰装修、实训基地相关工艺设计等相关专业)、各项评审及验收、市政管网接驳设计等工作以及报批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
2.4服务阶段及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止;
其中:
勘察报告递交时间:2017年5月31日前;
方案设计周期:2017年5月31日前
初步设计周期:2017年6月30日前;
招标图设计周期:2017年6月30日前;
施工图设计周期:2017年8月30日完成土建施工图;10月30日前完成系统施工图;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70日历天。
2.5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6勘察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4)联合体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按照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要求,填写联合体成员信息。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注: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成员方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31  日至2017年  4  月  10 日17 时 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站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 系 人:罗先生  闫先生
电    话:0371-68662300
传    真:0371-68662300
邮    箱:bjzczbgs@126.com
2017年  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