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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4449 发布时间 : 2017-05-05 15:27


招标编号:GXTC-1766004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城市[2015] 1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 1766004)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轨道交通5号线为环线,沿黄河路-CBD-心怡路-郑州东站-经开第十大街-航海路-桐柏路-西站路布置,属于城市核心区的环形线路。线路全长约 40.4km,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站32座,平均站间距为1.26km,均为地下车站,5号线工程站间距最大为1935m,为西站街站至沙口路站;最小 站间距为618m,为康宁路站至郑汴路站,平均站间距1.26km。 其中换乘站15座。 全线在西北角设五龙口停车场,在东南角设中州大道车辆段,全线设主变电站2座,控制中心设在郑州东站南侧。
2.标段划分: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专用通信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警用通信
2.3招标范围:
01 标段包括以下专用通信各子系统的集成供货及服务:专用传输子系统、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专用无线通信子系统、广播子系统、时钟子系统、专用视 频监视系统、乘客信息子系统、专用通信电源子系统、集中告警子系统、设备防雷、培训中心;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02标段包括以下警用通信各子系统的集成供货及服务:警用传输子系统、警用无线通信子系统、警用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警用电话子系统、警用视频监视子系统、警用电源子系统;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工期:满足线路开通运营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01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至少有1个试运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
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项合同至少包括专用传输系统、专用电话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源系统、时钟系统、广播系统、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供货集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总包或集成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本项目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试运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警用通信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本项目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01标段和02标段的投标,按照兼投不得兼中的原则,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4.投标报名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17 时 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 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 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郑州建设信息网》( www.zzjs.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 www.zzmetro.cn)上发布。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站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陈雪皎 
电    话:0371-5516667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白杨、郭镇
电话:010-88354431-336、352
传真:010-88356015
电子邮件:guoxingd66@163.com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