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风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 | 20170756 |
招标人 |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风阀设备采购项目 |
建筑面积 | 0.00(平方米)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和自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货物 |
网上公告时间 | 从 2017-05-11 09:00 至 2017-05-17 17:00 |
网上报名时间 | 从 2017-05-11 09:00 至 2017-05-17 17:00 |
公告详情 |
1. 招标条件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风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起止于西站街站,沿黄河路、商务外环路、龙湖外环路、盛和街、心怡路、经开第十八大街、航海路、桐柏路、西站路布设;线路全长40.433km,正线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全线32个车站和区间的各类电动组合风阀、风量调节阀(含连续调节型风阀就地控制箱)与防火阀、止回阀等设备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3.2投标人须是所投风阀的制造商; 3.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项目中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风阀的供货业绩; 3.4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6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 2016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