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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11标(环控电控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阅读次数 : 8850 发布时间 : 2012-03-27 16:49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11标(环控电控柜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2    投标人须是环控电控柜制造商。

3    投标人所投环控电控柜须具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具有环控电控柜产品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100面的中国境内供货业绩。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2年 3 月 27 日至2012年 3 月 31 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2年 3 月 3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至law@zzmetro.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69157981

传    真:0371-69157982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9157970 13603980356

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1003028   1370088807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61003033

2012年 3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