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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04标段(警用通信系统集成)招标前公示的公告

阅读次数 : 7700 发布时间 : 2012-07-30 16:51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采购项目04标段(警用通信系统集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的中国境内地铁警用通信系统业绩;

3、项目经理须在中国境内地铁工程本系统的项目中担任过1条线(已开通)以上本职务;

4、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高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3日。所有意见和建议应于2012年8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至law@zzmetro.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口鑫泰大厦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69157981

传    真:0371-69157982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9157970 13603980356

市人民检察院驻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特派员:

0371-61003028   13700888076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监审计部:0371-61003033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