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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土建施工监理06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9692 发布时间 : 2018-03-02 16:30
交易编码 20180547
招标人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土建施工监理06标段(二次招标)
建筑面积 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监理
网上公告时间 从 2018-03-02 16:00 至  2018-03-09 17:00
网上报名时间 从 2018-03-02 16:00 至  2018-03-09 17:0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土建施工监理06标段(二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是航空港经济实验区内“L” 型走向的一条轨道交通骨干线,北起港区东北部的商贸商业次中心的港区北站,南端止于“双鹤湖”片区的工业十路站。线路主要沿巢湖路(原龙中公路)、华夏大 道(原四港联动大道)、迎宾大道、机场、雍州路(航兴路)敷设,出工业十路站后线路继续向南敷设,接入港区至许昌市域铁路(许昌段)线路全长约35.20km,其中地下线长约29.785km,过渡段长约0.515km,高架段长约4.9km。共设车站17座(含11号线寺东孙换乘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5座,最大站间距为6693.801 m,最小站间距为898.335 m,平均站间距2200m。

 

本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速度目标值暂为100km/h。设郑港五街车辆段一座。设航兴路主变(与18号线共享)、郑港九路主变(与9号线共享)各一座,控制中心为航空港区郑州南站控制中心(与13、16、18、19、20共享)。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高架过渡段盾构井(含盾构井)至郑许市界高架区间。

 

2.3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土建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专项工作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之日止。

 

2.5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提醒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阶段保持一致,此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的,将导致否决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3.8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9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依法招标的包含高架区间(长度须连续一公里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高速铁路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高速铁路工程,是指通过改造原有线路(直线化、轨距标准化),使最高营运速率达到不小于每小时200公里,或者专门修建新的“高速新线”,使营运速率达到每小时至少250公里的铁路系统。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2 2018 3  9 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450000

 

邮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亚新广场A栋1408

 

联系人:闫先生、杨先生

 

电话:0371-68662300

 

邮箱:bjzczbgs@126.com

 

2018 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