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停车场、车辆段及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停车场、车辆段及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停车场、车辆段及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停车场、车辆段及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各设立满足约500人用餐的职工食堂,现对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停车场、车辆段及郑州市轨道交通郑东车辆段实训基地食堂设备:车仔、货架、工作台、星盆、炉灶、冷藏柜、食品机械、排烟送风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后期改造、售后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则须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主要货物是指小炒灶、大锅灶、节能汽锅、冰箱。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食堂设备供货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 月 2日至2018年7月16 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淮河西路3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楚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05室
联 系 人: 豆军建 仝琳琳
电 话:0371-88886156
电子邮件:hnwxzb@yeah.net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