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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 7259 发布时间 : 2021-11-12 17:27

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已由中原自然资函【202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出自比例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是集地铁总部、调度中心、公交站场、奥体中心站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项目;该项目北邻博体路、西邻长椿路、南邻园东街,东邻汇文路,总用地面积:30699.93㎡,总建筑面积236605㎡。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01标段——见证取样及主体结构检测;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02标段——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4招标范围: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见证取样、主体结构检测、土壤氡检测等;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第二调度中心地基基础检测。

2.5计划服务周期: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及提交报告时间满足发包人对本工程进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01标段:须具有省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同时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02标段:须具有省级(含)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01标段投标人必须在工程建设所在地有满足本工程检测需要的实验室或者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工程建设所在地建设满足本工程检测需要的试验室。

3.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至少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3.5.3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应试验检测从业证书。

3.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01、02标段投标,可同时中标2个标段。

注:01标段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完工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且同时包含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内容的质量检测业绩;

02标段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完工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检测(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内容的质量检测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2月09日前,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办理:北京CA:http://help. bjca. cn/service. Html;新安CA:http://xaca. hnxaca. com:8081/onl ine/88zyApply/ index. Shtml;华测CA:http: //map. hnca. com. cn/ onl ine/ appl yCommon/ snggzy40. shtml;深圳CA:www.szca.com。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交易平台技术服务电 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信安CA电话:037196596,18637195406;华测CA电 话:400-620-2211,13673963959;深圳CA电话:15538830100;北京CA电话:13598803773。(详见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 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00分 ,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 /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一个小时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 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 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55166672

邮    箱:law@zzmetro.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803        

邮    箱:zhaobiao01@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