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竞争性洽谈/比价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2016年通信控制器、光缆终端盒等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公告(二次)

阅读次数 : 11658 发布时间 : 2016-11-17 14:44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2016年通信控制器、光缆终端盒等备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公告(二次)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比价人”)采用网上比价方式对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2016年通信控制器、光缆终端盒等备件采购项目(二次)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1 项目概况与范围

郑州市轨道交通2016年综合监控、变配电专业散热风扇、IBP转接模块、通信控制器等物资采购,详见需求清单。本项目包含供货、质保等服务。交货地点1号线、2号线车辆段,货期不超过90天,质保期不低于1年。

1.2申请人资格要求

1.2.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3阳光采购平台报名

1.3.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价的申请人,请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作伙伴,完成平台报名(已在平台注册并成为合作伙伴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价)。

1.3.2阳光采购平台报名程序如下:

1.3.2.1申请人登陆采购平台网页(https://zzmetro.going-link.com),根据“平台首页-公司新闻”中《云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导成为用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及密码;

1.3.2.2申请人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应在平台上申请成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伙伴(操作流程见《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1.3.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携带下列资料到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518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不退还外,其他原件报名后当场退还。

1.3.3成为合作伙伴后,申请人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完成报名,下载网上比价文件。

1.3.4因阳光采购平台处于试运行期,比价申请人务必尽快掌握平台注册、审核、成为合作伙伴等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所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4网上报价

申请人查找到该项目询价单,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并提交,申请人应对询价单中所有项目提报含税单价,报价不允许缺漏项。报价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13时 30分,逾期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具体流程见《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在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www.zzmetro.cn)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网站(www.zzmetr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zzmetro.going-link.com)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郑东车辆段(郑东新区郑开大道省委党校新校区西侧)综合楼B518室  

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800-820-4263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5169047

201617